![]() |
| | 网站首页 | 衡阳工会 | 新闻动态 | 领导论坛 | 衡阳工运 | 双联工作 | 工会工作 | 网络大学 | 困难帮扶 | 雁城风采 | 衡阳经济 | | ||
|
||
|
|||||
| 关于积极支持企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31 ![]() |
|||||
|
(1997年12月1日湘办[1997]104号) 各地、市、州、县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1996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办好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指示和省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精神,积极支持企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帮助职工排忧解难,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深受广大职工群众欢迎。为了使职工消费合作社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消费合作社是群众性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它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以服务内部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福利性事业。职工消费合作社通过采取产销挂钩、货进源头、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的办法,以优惠价格为职工提供生活必需品,达到减少职工生活开支,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目的,对保障职工生活,稳定职工的思想情绪,维护社会安定,都是有好处。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企业工会组织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按照严格管理、有效服务的原则,把消费合作社真正办成为职工解困的服务实体,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扩大其经营规模。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下发的湘工[1997]7号文件精神,建设、工商、民政、国税、地税、公安、卫生、金融等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对职工消费合作社予以支持,烟草、盐业等部门要在提供职工生活必需品的货源、品种、数量上给予照顾,价格上予以优惠。企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要立足企业、依托企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企业要在场地、设施、人员、资金、经营渠道等方面对职工消费合作社给予大力支持。职工消费合作社要完善内部管理,加强经济核算,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地市州一级工会组织特别是中心城市工会组织,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职工生活必需品配送中心,在微利经营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使配送中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同时要扩大服务网络,开展连锁经营。 四、职工消费合作社要坚持会员合作制,体现合作性质,办成民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解难的群众合作经济组织。要努力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搞好经营,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职工消费合作社特点的管理形式和分配机构,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为企业职工提供服务,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湖南省工会职工技协财务检查… 湖南省工会职工技协有偿科技… 湘工发[2002]16号 湖南省总工会等九个单位关于…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