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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6/11/2008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总工会                              文件

衡阳市企业家协会

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衡劳社工字[2008]87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市直各局(总公司)、各国省营单位:

2001年以来,我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类企业(含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员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维护劳动者的经济报酬权益,现就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围绕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标,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把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与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工资决定机制,把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促使企业依法管理,进一步实现广大员工的经济利益要求,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因企制宜,突出重点。在全面统筹考虑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双方谈判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行业特点、自身特点等实际需要,重点解决当前企业在收入分配方面的突出问题。

2、强化服务,完善监管。加强和改善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服务和监管,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信息,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协商成果的切实履行。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紧解决当前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一条化解劳资矛盾和纠纷的有效渠道,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三、工作目标

2008年,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运作,务求实效。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和企业开展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详细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单位。年底,力争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建工会的职工达5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三分之一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劳资双方就收入分配这一核心问题开展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调整幅度、员工工资水平,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调整和充实衡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见附件一)

2、各县市区、市直各局(总公司)、各国省属单位要建立或调整工资集体协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指导企业劳资双方依法依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二)建立工作台帐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对工作台帐进行全面梳理,摸清所辖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已建工会职工达5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并建立客观真实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台帐(见附件二、三、四。附件二上报的数字以劳动部门备案的数字为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总工会要将台帐于20081110日前分别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市直各局(总公司)、各国省属单位将台帐直接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

1、地方总工会台帐内容: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文件;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计划和总结;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制度和详细名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培训情况;召开经验交流和评比表彰会议资料;有关典型经验材料;应签订和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单位名册;企业已签的工资集体协议和集体合同文本,以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书。

2、基层工会台帐内容:工会书面要约书;单位行政回应书;双方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会议记录;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工资协议、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文本;公示记录;工资集体协议文本;集体合同文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文本;劳动安全卫生协议文本;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资协议、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文本的批复;协议履行情况

(三)树立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企业。

凡被评为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已有省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企业作为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化的试点企业。规范这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各个环节,各县市区、局(总公司)各确定2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要做好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工作。各试点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重要性的认识,因企制宜,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完善工作制度和奖惩机制。

1、完善企业工资总额税前列支的调控办法。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和协调,凡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经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审核后,按实在税前列支。

2、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当前重点就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包括加班加点、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等工资待遇)和分配形式;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拖欠工资的清偿办法等事项开展协商。同时,研究出台规范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制度的相关政策,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3、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制度体系,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继续做好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住处的统计和发布工作。

4、严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执法和监督。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列入对企业劳动保障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拒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无正当理由拒不组建工会、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依法查处。

5、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凡应建而未建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6、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情况通报制度。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工作开展较差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通报。

(五)督查落实。

200811月中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市直各局(总公司)、各相关单位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文件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其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协调指导。相关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科学例题合理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工资分配秩序的积极影响,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附件一:衡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季度统计(通报)表;

附件三:签订集体合同情况统计表;

附件四:应签订和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名册

附件二、三、四统计表下载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 阳 市 总 工会            

       衡阳市企业家协会                    

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衡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和谐劳动企业的重要工程加以推进,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能如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市劳动保障部门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导单位。主要针对工资集体协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宣传,从广度和深度方面不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的发布制度,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工资集体协议范本,指导企业有序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市总工会工作职责。市总工会主要负责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尤其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提高工会组建率。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加强工会干部的工资理论、工资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认真总结工资集体协商经验,及时推广,不断提高协商质量。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协商的覆盖面。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企业家协会工作职责。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主要负责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力度,提高经营者对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对企业考核、评选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鼓励企业参加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
      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职责。市工商业联合会主负责加大对各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力度,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并结合其自身特点,完善协商的内容,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对于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督促其尽快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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