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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湘工审会字[2008]3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2/7/2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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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工通[2008]15号 关于转发省总工会湘工审会字[2008]3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工会的通知精神,经市总工会研究,现将省总工会湘工审会字[2008]3号《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接通知后,按照省总要求对本级、本系统工会组织筹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于
湖 南 省 总 工 会
湘工审会字[2008]3号
关于转发全总经审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 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经审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经审会(组): 现将全总经审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工会系统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捐物的实际作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对本级、本系统工会组织筹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专项审计,对筹集、分配、拨付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保证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全部转拨灾区或集中上缴省总及其他有关单位转拨灾区。 二、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 三、各市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将审计情况及国家审计部门对本市、本系统工会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结果于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 资金物资审计监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审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审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经审全: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行动、踊跃参与、奉献爱心,积极开展为抗震救灾捐款捐物活动,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顾全大局、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和奉献精神。为切实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及时拨付、有效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对本省工会组织筹集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专项审计,保证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全部转拨灾区或集中上缴全总及其他有关单位转拨灾区。 二、受灾地区工会经审组织要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审计,切实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到达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涉及哪个环节,就审计哪个环节。重点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漏洞,提高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效果。 三、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 各省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将审计情况及国家审计部门对本省工会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结果,及时报送全总经审会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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